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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甘肃疾控       发布时间:2019-04-05?       打印文章       字体:[        ]

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40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强国战略,激励创新,培养人才,提高广大医疗技术人员科研创新能力,2019年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申报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和管理项目。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评审、立项和管理,并资助一定研究经费,包括卫生行业计划项目、领军人才专项计划和护理专项。

(二)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管理项目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评审、立项和管理,由各推荐单位给予经费资助并监督实施。

二、申报方向

(一)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研究。

(二)公共卫生领域技术研究。

(三)妇幼生殖健康研究。

(四)护理技术研究。

(五)软科学研究。

中医药项目由中医专项支持,不列入本项目申报范围。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第一申请人所在单位。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项目管理规定配套研究经费;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管理项目由申报单位资助研究经费。

(二)第一、二申请人必须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究工作。第一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基础,组织能力强,能率领研究团队开拓创新,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且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项目组成人员必须3人以上,研究人员组成中至少有2名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且在本单位工作二年以上者,作为第一申请人时不受职称限制。

(五)护理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在职人员,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理论基础和研究经历,即可作为项目第一申请人;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含在读)以上学历者,作为第一申请人时不受职称限制。

(六)作为项目第一、二申请人,当年申请项目数量仅限一项。

(七)联合申报的课题需要明确申报单位和第一申请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由合作单位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八)领军人才专项第一申请人须为我委评选的行业领军人才或行业青年骨干人才。

四、申报要求

(一)须提供申报项目近一个月查新(查重)报告。

(二)申报项目需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对提高临床疗效、提升学术水平和解决医学实际问题有较大意义,且近期可望取得研究成果,研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三)申报项目的研究团队中应有不同学历结构和相关专业方向的研究人员,职称层次构成合理,能够保证项目研究质量。

(四)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管理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科研经费资助同意书。

(五)前4位主要研究人员,有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省卫生健康委立项的科研项目,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五、申报程序

(一)请各单位点击进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首页右侧的“政务服务”栏目中的“业务系统”,进入“甘肃卫生科教管理平台”,根据分配的账号,登录“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按照操作流程进行申报。登录系统的账号、密码与2018年相同。

(二)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推荐项目,其中领军人才专项单独申报,不受名额限制。请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2019年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及《2019年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管理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我委科教处。

(三)各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在申报系统填写并打印《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与所提供的附件材料一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其中1份《申请书》所附的查新报告须是原件,且项目第一申请人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标注“原件”字样。

随《申请书》上报的附件材料包括:查新查重报告;项目第一申请人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前4位申请人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科技奖励证书和成果验收证书复印件;开展研究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六、申报时间

组织申报时间为2019年4月8日至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领军人才专项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余斐

联系电话:4818168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宋工程师  1391931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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